制高耗能建筑。根据《节约能源法》的规定,结合福建省实际,条例(草案)规定:“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工程,其建设、设计、审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应当采用节能新技术、节能型材料、器具和产品,利用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,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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